(略) 潮安区东凤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对东凤镇东梅干渠两岸截污工程进行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东凤镇东梅干渠两岸截污工程现场协调会议纪要》(安府办纪〔2024〕61号)和区农业农村局相关情况说明以及镇党的联席会精神,为完善东梅干渠两岸污水收集设施,减少污水直排入渠造成污染现象,同意东凤镇东梅干渠两岸截污工程建设方案。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 (略) 潮安区东 (略) 。
(略) ( (略) 口~鳌头界碑)东西两侧排入东梅排渠的现状排污口进行截污,就近排入已建现 (略) 。项目涉及东四村、昆江五村、下张村、沟边村、黄厝尾村、陇仔村、洋东村、下园村等村居排污口40个,需新建DN200~DN300截污管约580米,新建溢流管DN400、DN600约5米,新建截污井56座,新建闸门井1座,设置拍门18套。
三、工程概算总投资18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4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元,预备费用8.*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在有关涉农资金项目中安排,缺额部分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期为3个月。
五、项目的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7-*-04-01-*
六、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请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七、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 较大变更的,请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府规﹝2020﹞2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 我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