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关于2023年3月13日拟对 (略) 年产 6000 吨铜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年产 6000 吨铜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常山县金川街道思泉路5号
建设单位: (略)
建设项目概况: (略) 拟租用城投绿惠资产(原禾祥电子)闲置厂房,购置酸解槽、搅拌桶、压滤机、电炉等国产设备,实施年产 6000 吨铜制品项目,采用低碳、清洁、高效的工艺从金属废料中分离得到有价元素,回收铜合金资源。
公众参与情况:已网上公示项目环评报告文件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熔化废气 | 颗粒物、铜、 锡、镍、氧 化锌、铅 | 收集后经高温布 袋除尘器处理后, 通过 15m 高排气 筒高空排放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中的二级标准,其中烟(粉)尘有组织排放限值根 据《关于印发<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浙环函[2019]315 号)按照不高于 30mg/m3实施,氧化锌、铜及其化合物参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及《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GB/T13201-91)的计算值 | |
食堂油烟废气 | 油烟 | 经静电式油烟净 化装置处理后,经 油烟竖井引至屋 顶高空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中规定的 2.0mg/m3 限值要求 | ||
地表水环境 | DW 001 | 碳酸镍生产工 艺废水 | CODCr、 NH3-N、SS、 铜、锡、镍、 锌、铅 | 碳酸镍生产工艺 废水与初期雨水 一并经车间配套 污水处理设施处 理后,与经隔油 池、化粪池预处理 的生活污水一并 纳管,经常山工业 园区污水处理厂 处理达标后,再经 市政污水管网接 (略) 污 水处理厂集中处 理 | 企业纳管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 1 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常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 4 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略) 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CODCr、NH3-N、总氮、总磷排放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69-2018)中表 1 的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
初期 雨水 | CODCr、 NH3-N、SS | ||||
生活 污水 | CODCr、SS、 NH3-N |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及 环保设施运行 | LAeq | 加强设备维护,主 要生产设备采用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及隔声罩、消声器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限值 | |
电磁辐射 | 无 | ||||
固体废物 | ①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交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②危险废物:废包装桶、除尘器收尘、废布袋、污泥、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抹布及手套根据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③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④日常管理:建设单位需建立并做好固体废物日常管理工作,履行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等,对于危险废物还应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①项目实施后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中的要求,根据场地特性和项目特征,制定分区防渗。对于地下及半地下工程构筑物采取重点防渗(危废暂存库作为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要求进行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粘土层,或 2mm 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 2mm 厚的其它人工材料,确保渗透系数≤10 -10cm/s)对于可能发生物料和污染物泄漏的地上构筑物(如车间、仓库等)采取一般防渗,其他区域按建筑要求做地面处理。 ②建设单位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并对地下水进行定期检测监控,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逐项调查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区、固废堆场等防渗层是否损坏,并根据损坏情况立即进行修正;并开展地下水修复工作,确保区域地下水不受影响。 | ||||
生态保护措施 | 加强区厂绿化。 |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常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