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略) 市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省 (略) 市 (略) 企石湖光路 * 横街1号 * 室 |
建设单位 | (略) 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市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市 (略) 位于 (略) 省 (略) 市 (略) 企石湖光路 * 横街1号 * 室。项目占地面积 * m2,建筑面积 * m2,总投资 * 万元。项目主要从事LED灯、LED灯塑料配件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LED灯 * 万个/年、LED灯塑料配件 * 万个/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混料、破碎工序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措施,注塑、塑焊、点胶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内,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 * 级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2、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 (略) 理达到 (略)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排放至 (略) ; 3、项目 (略) (略) 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 (略) 理, (略)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 (略) 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4、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 * 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略) (略) 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 |
联系人 | (略)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 * 楼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 (略) 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 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 * 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