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清流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报告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清流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清流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3日 12:03 |
评审专家名单 | 阳膺魁、李婷、黄长生 | ||
总中标金额 | ¥9.*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廖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8-* | ||
采购单位 | (略) 清流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清流县龙津 (略) 8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女士 05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三 (略) 399号锦绣家园2幢2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廖女士 0598-* |
一、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 )
二、项目名称:清流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报告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 (略)
供应商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道888号755
中标(成交)金额: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厦门 (略) | 清流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报告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评估报告 | 详见投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阳膺魁、李婷、黄长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仟元的按*仟元整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2.中标服务费专户:开 户 名:福建 (略) 开 户 行: (略) 三明分行 帐 号:*001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厦门 (略) ,本次评审总得分为86.6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清流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清流县龙津 (略) 8幢
联系方式:李女士 0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三 (略) 399号锦绣家园2幢205室
联系方式:廖女士 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女士
电 话: 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