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聚钢 (略) 新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略) 聚钢 (略) 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聚钢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投资建设。本项目于2024年1月竣工,调试时间为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7月30日。在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委托广东 (略) 对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并编制了《 (略) 聚钢 (略) 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监测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 第9号)等要求, (略) 聚钢 (略) 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略) 聚钢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 (略) 生态环境 (略) 聚钢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环0305环审[2023]21号)等要求,建设单位于2024年8月14日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加单位包括: (略) 聚钢 (略) 新建项目、广东 (略) ,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聚钢 (略) 新建项 (略) 顺德区陈村镇永兴社区广隆工 业 (略) 8 号之一第二车间,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 113.*°,北纬 22.*°,主要从事不锈钢板表面处理,年加工不锈钢镀钛板 * 吨。项目建 设总投资 12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0 万元。
项目租用已建成工业厂房,项目占地面积1456m2,建筑面积1456m2,经营面积1456m2。从业人数10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一班制。项目不设饭堂、宿舍。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3 年 10 月委托广州国寰 (略) 编写,并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取得《 (略) 生态环境 (略) 聚钢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环 0305环审〔2023〕21 号)。
项目审批规模为:钛金炉5台、洗板机3台、吊机4台、覆膜机5台、冷却塔5台、湿式磨砂机4台、空压机3台、废水处理设施。
项目于2024年1月竣工,并于2024年8月14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项目调试日期为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07月30日。 (略) 聚钢 (略) 于2024年8月委托广东 (略) 开展验收监测工作,并于2024年8月14日至15日进行废气、废水、噪声现场监测。
(三)验收范围
试生产监测期间,测定生产工况规模占年设计规模90%,本次针对企业已建的设备规模进行验收,验收规模如下:钛金炉1台、吊机1台、覆膜机1台、冷却塔1台、空压机1台等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的设备待建设完毕后再另行验收。
(四)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环保投资约*元,环境保护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5%,其中:废水治理工程*元、噪声防治工程*元、固体废物治理*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1)根据项目设备实际配备情况,本项目只针对现有规模进行验收,与环评相比,实际建设规模为钛金炉减少4台、洗板机减少3台、吊机减少3台、覆膜机减少4台、冷却塔减少4台、湿式磨砂机减少4台、空压机减少2台、日后建设完成后另行验收。
(2)项目总产能验收5000吨/年,此变动不增加污染物的排放量,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除此之外,项目其他部分实际建设内容较环评报批内容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陈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部分冷却水作为清净下水排 (略) 。洗板废水经“混凝沉淀+沉砂+离子交换”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真空镀钛过程中产生的油雾(颗粒物)。真空镀钛过程中产生的油雾(颗粒物)经真空泵排气管引到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项目合理调整设备布置,
主要生产设备安装隔震垫,采用隔声、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衬板发外退镀,退镀后返厂重复利用;废包装材料、废衬板、次品交由相关处置单位处理;废油桶、废机油、废含油手套抹布、废真空泵油,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回收处理;贮存场所地面已进行硬底化并设置围堰,满足防雨、防渗、防漏要求,已设专岗进行危险废物管理和转移记录。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水污染物
项目不设员工饭堂和宿舍,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污水,污染物主要为COD、BOD5、SS、NH3-N等。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陈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至陈村水道。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主要工艺为“混凝沉淀+沉砂+离子交换”)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措施与环评及审批一致。
◇大气污染物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真空镀钛过程中产生的油雾(颗粒物)。真空镀钛过程中产生的油雾(颗粒物)经真空泵排气管引到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措施与环评及审批基本一致。
◇噪声
项目对噪声大的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处理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以减少设备故障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措施与环评及审批一致。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衬板发外退镀,退镀后返厂重复利用;废包装材料、废衬板、次品交由相关处置单位处理;废油桶、废机油、废含油手套抹布、废真空泵油,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回收处理;贮存场所地面已进行硬底化并设置围堰,满足防雨、防渗、防漏要求,已设专岗进行危险废物管理和转移记录。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监测工况
项目验收监测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至15日,监测(试运行)期间,项目各种设备运转正常,验收工况为90%。
(二)废水
项目不设员工饭堂和宿舍,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陈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至陈村水道。经监测,生活污水排放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生产废水不外排。
(三)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真空镀钛过程中产生的油雾(颗粒物)。真空镀钛过程中产生的油雾(颗粒物)经真空泵排气管引到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经监测,生产工艺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厂界噪声
项目对噪声大的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处理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以减少设备故障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根据监测结果,项目监测点位昼夜噪声监测结果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区的要求。所以,本项目厂界噪声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区的要求:昼间等效声级≤60dB(A)、夜间等效声级≤50dB(A)。
(五)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衬板发外退镀,退镀后返厂重复利用;废包装材料、废衬板、次品交由相关处置单位处理;废油桶、废机油、废含油手套抹布、废真空泵油,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单位回收处理;贮存场所地面已进行硬底化并设置围堰,满足防雨、防渗、防漏要求,已设专岗进行危险废物管理和转移记录。
六、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项目建设过程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污染物验收监测结果达标,总量控制指标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聚钢 (略)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