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公司研究决定,现将《 (略) 》部分内容调整如下:
1、招标公告第二条“招租的基本条件”中的第2点“租金底价:不低于4.13元/平方米/月”修改成“租金底价:不低于4.7元/平方米/月”,请重新下载附件6,并签署《 (略) 地块物业租赁投标确认书》;
2、投标时间顺延5个工作日,即该地块投标时间为 * 日;
特此补充。
[点击下载]附件6:《 (略) 地块物业租赁投标确认书》
(略) 云埔工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