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许可继续履行
厂区及设备租赁经营协议的报告
(2023)湘0722沃博特破管字第A09号
汉 (略) :
贵院于2023年9月14日作出(2023)湘0722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沃 (略) (下称沃博特)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9月28号作出(2023)湘0722破9号民事决定书指定湖南 (略) 担任沃博特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掌握的材料, (略) 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前,沃博特于2023年7月1日与 (略) ( (略) )签订了《厂区及设备租赁经营协议》。现双方均未履行完毕上述合同,顶锋公司已接管生产车间及部分原材料仓库,同时与部分离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略) 磋商,顶锋公司同意上述合同作如下变更:1.合同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2.合同中第七条关于租金部分变更为固定租金*元/年,按月支付;3.租金从2023年9月14日起支付。
为确保沃博特固定资产及设备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管理人拟决定继续履行上述合同。依照破产法第六十九规定,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应当及时 (略) ,故管 (略) 报告,请求予以准许并依法监督。
特此报告。
附件:1.合同复印件一份
2.管理人联系方式*(姚律师)
沃 (略) 管理人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