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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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邯郸至济 (略) 邯郸段(邯郸至邱县)项目投资人补遗书NO.1 1、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投资协议中资本金投放比例不一致的,以投资协议里“ (略) 成立一个月内,资本金首批到位不低于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开工一年内累计到位不低于50%,开工两年内累计到位不低于80%,剩下的资本金不得晚于计划交工日前三个月”为准。 2、招标文件第111页: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修改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填写。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1月23日09时00分。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