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文化广播电 (略)
《岳池记》文旅宣传片拍摄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岳池县文化广播电 (略) 拟对《岳池记》文旅宣传片拍摄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四川* (略) 、 (略) 灿烂年代摄影工作室、 (略) 喜鹊映画工作室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岳池县文化广播电 (略)
2.项目名称:《岳池记》文旅宣传片拍摄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元
4.采购内容:
①内容要求:要求宣传片能够准确把握岳池县发展演变过程,呈现岳池人文历史的年代感,多维度宣传岳池人文风情、美丽风景、文物古迹、特色美食、产业发展,展示多元立体的岳池故事,提升岳池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内外游客吸引力,推动岳池经济高质量发展。
②时长要求:控制在5-8分钟内
5.工作时限: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宣传片脚本初稿;3个工作日内,完成宣传片脚本;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宣传片样稿;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宣传片送审稿;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成果稿。最终成果稿须交采购单位送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评审通过验收,中标人须全程配合岳池县文化广播电 (略) 做好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等各项工作。中标人宣传片样稿阶段和送审稿阶段须提供高清视频原件1份,若相关评审人员根据项目特点要求中标人对其进行修改的,中标人应按规定修改成果资料;最终成果提供高清视频原件1份。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具备相应企业资质,所持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采购内容。投标时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出示以下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或投标 (略) 、县文化旅游宣传片或 (略) 宣传片拍摄;
4.项目负责人具有新闻或影视中级以上职称;
5.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其中须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 (略) 查询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截图资料和 (略) 信用信息截图资料,事业单位不提供该截图资料);
三、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价时间:2024年10月29日——11月5日下午17时00分前
2.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资质、报价单及其他必要的书面材料。
3.报价方式: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报价单一份用密封袋密封后, (略) 加盖公章,送至岳池县九龙 (略) 1号岳池县文化广播电 (略) 四楼产业股,接收人:任女士,联系方式:0826-*。
五、成交方式
1.评审办法:满足项目要求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中标
2.评审时间:2024年11月6日上午10点
3.评审地点:岳池县九龙 (略) 1号岳池县文化广播电 (略) 四楼会议室
4.验收:本项目采购人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要求完成服务,因产品质量及工期延误等原因达不到相应效果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智琦
联系电话:0826-*
岳池县文化广播电 (略)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