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 标 人: (略) 委老干部局
二、项目名称:市委老干部局聘请法律顾问项目
三、项目地点: (略) 涪 (略) 8号
四、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一)为我局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提供意见和咨询,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二)应我局要求审阅其对外合同或有关的文件;
(三)就我局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或提供法律意见;
(四)为我局和我局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应我局要求向我局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
(五)草拟、修改、审査我局内部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规范性文件、章程、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六)为我局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应需要对我局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制宣传教育;
(七)应我局要求,代理法律诉讼或其他法律活动。
五、资格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资格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党 (略) 线方针政策;
2.依法成立,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具备长期履行合同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业能力及业务水平较高;
3.具有类似服务业绩,曾经担任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单位律所优先,商业信誉、职业道德、内部管理、经营业绩良好,具备健全的规章制度及内部组织体系;
4遵纪守法,律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指派的顾问律师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并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 (略) 校本科以上学历;
3.应当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8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
4.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
5.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
受指派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应积极参与聘请方法律事务工作,法律顾问因工作原因无法及时履行顾问职责时,应当委托其他符合前述顾问律师资格条件的律师代为履行顾问职责,委托次数不得高于当年总参与顾问次数的20%。
以上资质条件必须具备相应的证明资料。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略) 涪 (略) (略) 委老干部局办公室领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17点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3家的,顺延获取期限,若顺延将 (略) 委老干 (略) 站发布公告。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17点(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磋商时间:2024年7月18日上午9点30分
九、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涪 (略) (略) 委老干部局办公室。磋商地点: (略) 涪 (略) (略) 委老干部局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委老干部局
地 址: (略) 涪 (略) 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略) 委老干部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