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 (略) 年产3000吨双氟磺酰亚胺锂项目(重新报批) | 武义县熟溪 (略) (略) 新材料产业园内 | 浙江 (略) | 总投资(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形成年产3000吨(折固)双氟磺酰亚胺锂液盐(其中DMC液盐2525吨(折固750吨),EMC液盐7575吨(折固2250吨))生产规模。 | 环评阶段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团体或居民对本项目的投诉及意见 | 承诺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1、废水:碱解中和废水和尾气碱洗废水经三效蒸发后回用于废气洗涤,其余综合废 (略) 自 (略) 理设施分质 (略) (略) (略) 。 2、废气:工艺/储罐无机废气收集经“三级水喷淋+三级碱喷淋” (略) 理后高空排放;工艺/储罐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三级冷凝,液盐溶解有机废气收集经碱喷淋和危废堆场废气经大孔树脂吸 (略) 理后高空排放;亚硫酸钠干燥废气收集经布袋除 (略) 理后高空排放;装卸站废气收集经三级水喷淋+三级 (略) 理后高空排放;污水站臭气收集经氧化+三级碱水 (略) 理后高空排放;实验室废气收集经 (略) 理后高空排放。 3、固废:建立健全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 (略) 置。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等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 (略) 置,并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废的 (略) 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等相关要求, (略) 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严格控制项目产生的噪声污染。项目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空间和设备位置,或采取隔音、吸声等减震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相应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3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略) 传真:0579-(略)
通讯地址:武 (略) 15号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