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号) | *** |
项目名称 | 东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 (略) 8 号 102 室 |
建设单位 | 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浙江 (略) |
项目概况 | 从事镀锌管、缩颈管、U 型钢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镀锌管 1300 吨/年、缩颈管700 吨/年、U 型钢 2000 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配套的滤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高空达标排放;项目烤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装置+活性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高空达标排放;项目燃料燃烧废气经收集后依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因此,项目废气在落实上述治理设施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其程度和范围均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废水: (略) 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 (略) 区内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量,不外排;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 -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标准后排放至市政下水道, (略) (略) 理,,则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噪声: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 (略) 理;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危险废 (略) 理;生活 (略) (略) 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7-08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 、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1.环评文件对项目与《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8〕295 号)和《关于优化调整的通知》(东环〔2020〕113 号)等文件的相符性分析不到位;2.环评文件对项目与《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办〔2015〕 (略) )、《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发改〔2015〕 (略) )等文件的相符性分析不到位;3.《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中未说明厨房和食堂情况;4.未说明产品喷涂面积计算公式,环氧树脂粉末成分组成、密度、固化时挥发比等数据来源依据不足;5.未分析地表水现状数据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符合性;6.未说明未附着粉末去向,燃料废气量计算错误;7.冷却水循环水量取值依据不足。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