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湘LB1999中联牌ZLJ5230JQZ16D重型专项作业车转让(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7月2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7月30日 | |
标的 概况 | 登记日期 | 2010年8月20日 | 评估价 | 6.*元 |
车辆型号 | 中联牌 ZLJ5230JQZ16D | 车辆颜色 | 白/红/灰色 | |
车架号 | L5E5B3D22AA* | 发动机号 | 6P10F* | |
座位/排量/功率 | 2人/6230m1/176KW | 表显行驶里程/工时 | *公里/1280.5小时 | |
燃油种类 | 柴油 | 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
参保情况 | 交强险及商业险2024.8.18到期 | 年检到期时间 | 2024.8.31 | |
挂牌价 | 6.*元 | 保证金 | *元 | |
存放地 | (略) 北湖 (略) 2号( (略) 院内); 看车联系人:曹主任*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2月1日 | |||
评估机构 | (略) 车视界二 (略) |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名称: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4M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车辆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车辆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车辆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略) 关于拍卖处置汽车起重机的请示 |
特别告知 | 1、本次车辆处置由湖南省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郴州产权交易所)承办,采用加价的方式 (略) 站(http://**) (略) 络竞价。 2、标的车辆以实物现状处置,以委托方提供的档案为准,以展示时的品质现状、权利属性以及权益状况进行公开竞价。标的车辆无违章,意向受让方应在车辆展示期间现场查看车况,自行了解车辆性能、质量、权属和欠费等信息。郴州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保证车辆能否正常使用以及所有部件、配件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如有影响车辆使用的情形均由受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费用。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一经报名缴纳保证金,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4、意向受让方必须充分 (略) 场风险,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如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包括车辆状况、环保标准、行驶里程、修理记录、事故及瑕疵及材料等),且愿意承担车辆因达不到国家有关要求而无法过户的风险。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5、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郴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郴州产权交易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7、温馨提示:①请意向受让方 (略) 站(http://**)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约2小时内到账); ②请意向受让方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受让方 (略) 站注册的银行卡账号将标的的交易保证金一次性 (略) (略) 指定账号。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车辆交易合同》,且收到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卡账户将*元交易保证金一次 (略) (略) 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买,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如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 (略) 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4、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等材料到郴州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5、受让方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车辆交易合同》。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车辆交易合同》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郴州产权交易所账户(账户信息请致电0735-*获取)。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易合同》等)的,自应当签署上述确认文件之日起逾期3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8、如标的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系统确定为受让方而放弃受让的竞得人承担。 9、受让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 二、标的交接及过户要求: 1、受让方交清全部成交价款、过户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车辆及随车材料移交给受让方。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2、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有不同规定,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因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不办理退车)。 3、本次车辆处置,受让方负责车辆过户等相关事宜,并承担交易双方全部税费。车辆过户相关费用(含补办材料)、车辆喷漆、更换牌号费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需补办)、车船税(如需补交)、尾气检测(如需办理)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须承诺在提取车辆及材料后30天内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 5、受让方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凭车辆过户后材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到郴州产权交易所办理过户保证金退还手续,过户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过户证明的,郴州产权交易所有权扣留该过户保证金,直至受让方提供过户证明后,郴州产权交易所方能办理过户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年7月24日 9:00――2024年7月30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7月30日17:00时止。 2、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竞买申请的;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该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 (3)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但所有竞买人均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有一个竞买人以挂牌价格或更高价格报价的,其他竞买人不算违约); (4)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放弃受让,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易合同》等文件或未按时全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或受让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 (5)违反做出的承诺的; (6)竞买人(竞得人)存在其它违约情形的。 3、未成功竞得且没有违约行为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略) 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加价幅度 | 200元及其整数倍 | |
自由竞价 时间 | 2024年7月24日9:00时至 2024年7月31日10:00 时。 | 延时竞价周期 | 60秒 | ||
交易服务费 | 1、郴州产权交易所按下述标准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超过*元、不超过*元的,按3000元收取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超过*元的,按标的成交价的3.2%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低于3600元的按3600元收取。 2、 (略) (略) 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执行。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黄经理0735-*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苏仙区城投大厦1楼 | ||||
技术支持 | 0735-*、* | ||||
发布媒体 | 湖南省联合产 (略) 网站http://**; (略) 站http://**;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交易所; 微信公众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 | ||||
组织方 | (略) (略) 联系电话:0735-* 本次转让资产的委托人,按规定依法转让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
湖南省联合产 (略) 联系电话:0735-*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资产转让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转让活动的主体责任。 | |||||
监督方 | (略) (略) 联系电话:0735-*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转让行为的监督管理。 | ||||
市场服务方 | (略) (略)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 负责提供交易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 ||||
咨询和争议处理 | 如对本次资产转让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资产转让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2024年7月24日
文档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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