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沙洋县鼎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一般固废综合再利用制成3.6亿块隔热隔音环保材料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地点: (略) 官垱镇闽台产业 (略)
建设单位:沙洋县鼎硕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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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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