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东海海洋综合试验场(浙江象山)一期项目-场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象山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1月24日 至 2024年1月26日
二、联系电话:0574-*
三、电子邮箱:*@*q.com
四、通讯地址: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
五、联 系 人:石磊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海海洋综合试验场(浙江象山)一期项目-场区工程
2、建设地点:象山县石浦镇
3、建设单位:象山县工 (略)
4、水保方案编制单位:宁波凯鑫 (略)
5、水保方案受理时间:2024年1月24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本项目位于象山县石浦镇檀头山岛檀兴渔村东北部,主要建设项目由*域试验场、海水试验场以及连接两个试验场内部道路组成。场区工程区建设内容为建设综合用房、室内试验区、大气试验区、无人机调试起降区、道路、绿化、边坡防护、排水等。内部道路区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边坡工程、挡墙工程、管涵、排水、等。海水试验场区建设内容为新建1#海水试验场、2#海水试验场以及引桥等。项目占地面积26896.94hm2,于2024年5月开工建设,于2026年4月建设完成。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按照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执行。
本项目挖填方总量7.65万m3,其中挖方4.29万m3,填方3.36万m3,借方0.03万m3,余方0.96万m3。余方外运至虾峙门口外疏浚物海洋倾倒区倾倒。本项目总投资12214.1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959.6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解决。
象山县水利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