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衡山路(沱江路-二重厂西路)市政道路工程__衡山路(沱江路-二重厂西路)市政道路工程 __比选结果公示(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 衡山路(沱江路-二重厂西路)市政道路工程衡山路(沱江路-二重厂西路)市政道路工程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 联系电话 | * | |||||
比选时间 | 2023年02月24日09时30分 | |||||||
比选网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 | |||||||
公示期 | 2023年02月27日至2023年03月01日(北京时间) | |||||||
招标代理费 | 60.0000% |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四川联晟 (略) | |||||||
中选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人员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
专业 | 级别 | 证书 名称 | 证书 印章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魏强 | 项目负责人 | 建筑工程 | 工程师 | 职称证 | CY* | ||
专职技术人员 | 卢小涵 | 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 建筑工程管理 | 工程师 | 职称证 | CY* | ||
专职技术人员 | 舒雄荃 | 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 房屋建筑 | 工程师 | 职称证 | CY* | ||
专职技术人员 | 文艳丽 | 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 房屋建筑 | 工程师 | 职称证 | CY* | ||
专职技术人员 | 朱林燕 | 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 建筑经济管理 | 工程师 | 职称证 | CY* | ||
中选候选人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 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费用 | 项目 负责人 | 备注 | |||
成都天府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 | 成都天府新区鹿西河生态区提升改造工程 | 2021年04月18日 | 下浮20% | 魏强 | 无 | |||
理县城乡建设 (略) | 理县2021年经济薄弱乡镇技术设施建设工程 | 2020年09月24日 | 下浮20% | 魏强 | 无 | |||
三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三台县2020-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2021年03月21日 | 下浮20% | 魏强 | 无 | |||
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 | ||||||||
项目负责人/ 专职技术人员 | 项目 业主 | 项目名称 | 代理合同 签订日期 | 代理 费用 | 备注 | |||
魏强 | 三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三台县2020-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2023年02月01日 | 下浮20% | 无 | |||
魏强 | 理县城乡建设 (略) | 理县2021年经济薄弱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2020年09月24日 | 下浮20% | 无 | |||
魏强 | 成都天府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 | 成都天府新区鹿西河生态区提升改造工程 | 2021年03月21日 | 下浮20% | 无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名单 | ||||||||
申请人 | 资格审查未通过原因 | |||||||
成都腾跃建设 (略) | 不满足3.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无全过程咨询师高级资格证书 | |||||||
河北筑城 (略) | 不满足3.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无全过程咨询师高级资格证书 | |||||||
四川兴泉 (略) | 不满足3.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无全过程咨询师高级资格证书 | |||||||
四川乾 (略) | 不满足3.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无全过程咨询师高级资格证书 | |||||||
四川 (略) | 不满足3.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无全过程咨询师高级资格证书 | |||||||
四川锐怡宇 (略) | 不满足3.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无全过程咨询师高级资格证书 | |||||||
四川晟越 (略) | 不满足3.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无全过程咨询师高级资格证书 | |||||||
重庆大正建设 (略) | 不满足3.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无全过程咨询师高级资格证书 | |||||||
四川 (略) | 不满足3.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无全过程咨询师高级资格证书 | |||||||
四川 (略) | 不满足30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
投诉注意事项 | 1.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的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2.对比选结果的投诉,涉及比选人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选错误或评选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比选人(项目业主) 单位电子签章 |
注:
1.表中的中选候选人、中选候选人项目人员业绩应填写中选候选人在比选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2.比选结果公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