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联系电话:0813-*
通讯地址: (略) 自流井 (略) 政务服务与数字化管理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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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复合材料生产制造项目 | (略) 贡井区自贡航空产业园B2-12-2地块 | 四川守 (略) | 重庆 (略) | 该项 (略) 自贡航空产业园内B2-12-2地块,本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5万元。项目建设用地33328.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整个项目包含1#厂房、2#厂房和配套用房三个主体工程,其中1#、2#厂房采用钢结构,配套用房采用混凝土框架结构;整个项目投资约8000万,主要用于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的生产与制造;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就业岗位120人左右,年产值可达5000万以上,主要的产品包括:预浸料、复合材料结构件等。 | 1、大气:施工期,严格按照“六不准”、“六必须”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建设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施工范围设置喷淋降尘设施;运营期,切割、打磨均在密闭车间进行,切割、打磨粉尘采用管道进行抽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2、废水:施工期间,地面冲洗、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所产生的含油废水全部收集至临时隔油沉淀池,经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二)运营期,车间清洁废水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兰家桥污水处理厂;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预处理池后排入兰家桥污水处理厂。 3、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定时清运,送至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油漆桶由原油漆厂家回收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切割打磨过程粉末等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处理;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等经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 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废树脂、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机油桶、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施工期间和营运期间,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并定期保养维护,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周末双休、午休(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高噪声生产;合理布置现场,高噪声源远离环境敏感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