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对“盱 (略) 六十万吨废电池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建设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盱 (略) 六十万吨废电池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盱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盱眙县经济开 (略) 8号
项目内容:建设破碎熔化压滤车间、库房、办公楼及配套公辅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处理废旧铅酸蓄电池*吨/年,年产合金铅*吨、铅网2.*吨、精炼铅原料铅泥*吨,精铅13.*吨,塑料制品4.*吨。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盱 (略)
通讯地址: (略) 盱眙县经济开 (略) 8号
联系人:徐子桓
电 话:*
邮 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 (略)
通讯地址: (略) 建邺 (略) 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6楼
联系人:周工
电 话:025-*
邮 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可发至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63.com),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可提交至江苏环保产 (略) 办公室。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自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盱 (略)
2024年5月23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 (略) 服务电话:025-*,*@*ttp://**,江苏 (略) 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