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金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金华金开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处置湖海塘公园1#、3#馆施工损坏废旧物一批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无 其他 标的物涉及三个不同单价的品类,分别以废钢类单价:2000元/吨,废绿类单价:*元/吨,废旧塑料制品类单价:1600/吨为基价,对应转让底价1,加价幅度设置为0.5%,三个品类的最终成交单价按溢价幅度同比例溢价,即三个品类的最终成交单价分别为基价×(1+溢价幅度)(元/吨)。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资产为施工损坏废旧物,不保证其具有原用途,转让方不对标的瑕疵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如受让方按原用途使用出现安全事故及纠纷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公告中披露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参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 2、受让方若需要在提货现场对标的物进行拆卸分解的,必须经得转让方书面同意。提货时涉及的拆卸、运输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提货过程中导致转让方或第三方设施、设备损坏、造成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提货结束,应确保场地的干净整洁。 3、本项目设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受让方需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华经 (略) 支行)。待标的过磅并结算后结束,经转让方确认无误后,保证金无息退还。若由受让方原因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安全事故等引起相关赔偿责任的,该保证金优先用于相关赔偿,若该保证余额不足*元,受让方应当即时补足。 4、项目成交后,转、受让方共同办理过磅称重手续,分别确定三个品类的实际重量并签署过磅确认单,计算最终结算价款。最终结算价款计算方法为三个品类的实际过磅重量×成交单价之和。过磅地点须经转让方确认无异议,过磅期间产生的搬运、过磅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挂牌期间意向方可到标的存放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线上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标的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现状均已确认)。 6、项目实地看样统一安排在2024年12月13日,上午9:30请各意向方提前预约。联系电话:陈女士 0579-*。看样地点: (略) 湖海塘公园内1#馆( (略) (略) 金帆街未来财富中心集中) 7、意向方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交易所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79-*,地址: (略) 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311室。 8、转让价格为含税价,成交后转让方可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注册地 (略) (略) 秋滨街道德胜街608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29R69G0X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无底价 无底价说明 标的物涉及三个不同单价的品类,分别以废钢类单价2000元/吨、废铝类单价*元/吨及废旧塑料制品类单价1600元/吨为基价,对应转让底价设置为基数1,加价幅度设置为0.5%,三个品类的最终成交单价按溢价幅度同比例溢价,即三个品类的最终成交单价分别为基价×(1+溢价幅度)(元/ 吨)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过磅结算后在过磅现场(提货前)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意向方竞买报名时需交纳*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金 (略) ,开户行:工行金 (略) 支行,账号:*9644)。最终受让方确定后,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余额部分转为成交价款的组成部分。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受让方必须在过磅现场(提货前)一次性付清成交款项。 5、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交接标的物、过磅结算,并完成标的物的搬运及场地清理。
展示时间 2024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 展示地点 (略) 湖海塘公园内1#馆( (略) (略) 金帆街未来财富中心集中) 联系人姓名 陈女士 联系人电话 0579-*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当符合相应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法人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资产转让交易合同(样稿)).docx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579-*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略) 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