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公告
(2024年第1号)
分包号 | 建设用地编号 | 用地位置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出让年限 |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
A | 大庄(2024)-6号 | 城关街道建设大街南侧、 (略) 东侧 | *.30 | 城镇住宅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 | 1<R≤2.54 | 约 * | 1428 | 住宅用地 70 年,配套商服用地 40 年 |
B | 大庄(2024)-7号 | 城关街道建设大街南侧、 (略) 东侧 | 地块B:*.9 | 地块B: 城镇住宅 用地 | 地块B:城镇住宅用地 | 地块B:1<R≤2.14 | 地块B:约 * | 2716 | 住宅用地 70 年,配套商服用地 40 年 |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招标方式出让以下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投标(法律、法规及《招标出让文件》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按照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出让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四、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9日9时至2024年9月25日16时,到大连 (略) (地址: (略) 南洋大厦410室,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411-*)认购《招标出让文件》,按照《招标出让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出让文件》,并以《招标出让文件》为准。
五、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后,须于2024年9月25日16时前到大连 (略) 提交投标书面申请及有关材料,接受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行投标。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0时,逾期不再受理。投标地点及开标 (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交易厅(地址: (略) 甘井子 (略) 101号),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0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投标文件。
七、招标活动结束后,中标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及时办理不动产记等相关手续。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411-*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