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略) 葡萄园购买气象保险
谈判采购公告
青岛 (略) 对葡萄园购买气象保险项目以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葡萄园购买气象保险项目。
二、项目内容:华东百利酒庄500亩葡萄投保气象指数保险。
三、项目实施地点:青岛 (略) ( (略) 崂山 (略) 612号华东百利酒庄)
四、服务要求:
(略) 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 (略) 气象局联合发出的“青农计财字[2024]39号”文件要求执行:
1.保费标准、保险金额。保险果树的每亩保险金额参照保险果树当年投入的成本和再植成本确定。保险费率为7%。具体标准如下:
果树分类 | 品种 | 保险金额(元/亩) | 总保险费(元/亩) |
三类 | 葡萄 | 5500 | 385 |
2.保费补贴比例。 (略) 级财政按保费60%给予补贴,投保主体自缴40%的保费,按照葡萄为第三类投保果树,需要投保金额为385元/亩,采购人需承担40%即154元/亩。
3.保险期间及保险责任期间。保险期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根据青农计财字〔2024〕39号文件要求)。根据不同果树品种不同灾害发生时间段确定,其中低温保险责任期间为3月-5月;风灾、暴雨、干旱、高温、雹灾保险责任期间如下:
果树品种 | 发芽到开花期 | 果实膨大期 |
葡萄 | 3月-5月 | 6月-10月 |
4.保险范围。保险范围为只保葡萄树3-5月花期以及6-10月膨大期的气象数据保险,不保产量。
5.保险责任及赔偿处理。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果树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机构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风灾、暴雨、干旱、低温、高温、雹灾触发的赔偿金额)
赔付总额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5.1风灾
保险果树所在区域气象站,在保险责任期间内监测日最大风速≥8.0m/s时,即日最大风力等级超过5级(含)视为保险事故发生。
赔偿金额=不同风力等级对应的赔偿金额×保险面积
不同风力等级对应的赔偿金额(元/亩)
生长周期 | 葡萄 | 日最大风力等级(W) |
5级≤W <10级 | 10级≤W <12级 | 12级≤W <14级 | W≥14级 |
发芽-开花期 | 三类 | 60 | 120 | 240 | 700 |
果实膨大期 | 三类 | 75 | 130 | 250 | 700 |
在保险责任期间内,发芽到开花期、果实膨大期分别单独赔付,按灾害发生对应赔偿比例最高的一次计算赔偿。保险责任期间分别结束后,可先行赔付,
5.2.暴雨
保险果树所在区域气象站,在保险责任期间内监测到暴雨灾害时,即日降雨量≥50mm,视为保险事故发生。赔偿金额=不同日降水量P对应的赔偿金额×保险面积
不同日降水量对应的赔偿金额(元/亩)
生长 周期 | 葡萄 | 日降水量P |
50≤P<100 | 100≤P<150 | 150≤P<300 | 300≤P<450 | P≥450 |
发芽到开花期 | 三类 | 50 | 70 | 100 | 200 | 500 |
膨大期 | 三类 | 45 | 60 | 90 | 180 | 500 |
在保险责任期间内,发芽到开花期、果实膨大期分别单独赔付,按灾害发生对应赔偿比例最高的一次计算赔偿。保险责任期间分别结束后,可先行赔付。
5.3.干旱
保险果树所在区域气象站,在保险责任期间内监测到日降雨量等于0,且持续天数≥15天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赔偿金额=干旱持续天数对应赔偿金额×保险面积
干旱持续天数对应的赔偿金额(元/亩)
生长 周期 | 葡萄 | 干旱持续天数(D) |
15d≤D<25d | 25d≤D<35d | 35d≤D<45d | D≥45d |
发芽到 开花期 | 三类 | 25 | 50 | 80 | 500 |
膨大期 | 三类 | 50 | 100 | 200 | 500 |
在保险责任期间内,发芽到开花期、果实膨大期分别单独赔付,按灾害发生对应赔偿比例最高的一次计算赔偿。保险责任期间分别结束后,可先行赔付。
5.4.低温
保险果树所在区域气象站,在保险责任期间内监测到低温灾害,春季日最低气温低于2℃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赔偿金额=保险期间内春季日最低气温T1对应的赔偿金额×保险面积
春季日最低气温T1对应的赔偿金额(元/亩)
日最低气温T1 | 果树三类 |
2≥T1>-2 | 30 |
-2≥T1>-8 | 60 |
-8≥T1>-14 | 100 |
-14≥T1>-20 | 220 |
T1≤-20 | 700 |
在保险责任期间内,以日最低气温T1对应赔偿比例最高的一次计算赔偿。
5.5.高温
保险果树所在区域气象站,在保险责任期间内监测到高温灾害时,即发芽到开花期日最高气温达到30℃(含),果实膨大期日最高气温达到35℃(含),视为保险事故发生。
赔偿金额=高温指数T2对应的赔偿金额×保险面积
高温指数T2为不同时期每日最高气温高于灾害临界值的差额部分的累加值,即发芽到开花期日最高气温超过30℃部分的差额累加值+果实膨大期日最高气温超过35℃部分的差额累加值。
举例:如果苹果发芽到开花期共3天超过30℃(分别为33℃、34℃和34℃),果实膨大期共4天超过35℃(分别为38℃、36℃、37℃和39℃),则T2=[(33-30)+(34-30)+(34-30)]+[(38-35) +(36-35) +(37-35) +(39-35)]=21。
高温指数T2对应的赔偿金额(元/亩)
高温指数T2 | 果树三类 |
20>T2≥0 | 20 |
50>T2≥20 | 80 |
80>T2≥50 | 395 |
120>T2≥80 | 620 |
T2≥120 | 1200 |
在保险责任期间内,以高温指数T2对应赔偿比例最高的标准计算赔偿。
5.6.雹灾
保险果树所在区域气象站,在保险期间内监测到雹灾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根据气象站出具的雹灾灾害程度(轻、中、重)报告及保险面积,计算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雹灾灾害程度对应的赔偿金额×保险面积
雹灾灾害程度对应的赔偿金额(元/亩)
生长 周期 | 雹灾灾害 程度 | 赔偿标准 |
三类 |
发芽到 开花期 | 轻 | 100 |
中 | 300 |
重 | 600 |
果实 膨大期 | 轻 | 200 |
中 | 600 |
重 | 1000 |
在保险责任期间内,发芽到开花期、果实膨大期分别单独赔付,按灾害发生对应赔偿金额最高的一次计算赔偿。保险责任期间分别结束后,可先行赔付。
五、计划实施周期: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六、采购控制价(人民币):¥:*.00元 (大写:*万*仟元整)。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授权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的分支机构;
3.投标人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其执业许可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内容。
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 (略) SRM系统上发布。
九、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中标人投保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全额保险费。中标人提供生效的保单。
十、发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十一、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为固定总价项目,投标人需对所有标的明细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有人工费用、设计费用、运营费用、服务费用、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
2.投标报价不得有多个报价、选择性报价或者附有条件的报价,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SRM系统上填写的投标信息应与上传的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报价单信息一致,若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盖章版响应文件/报价单为准(若扫描上传的响应文件/报价单未盖章的,以SRM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为准);总价金额与响应文件/报价单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投标人所报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予以书面澄清说明,并重新修改响应文件/报价单,投标人仅能对有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金额进行修改(含因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金额导致合计金额有误的),其他金额不予修改。
4.响应文件/报价单报价明细中分项报价不全或者漏项的,以其他投标人中该项报价最高价补齐。分项报价无法补齐或者无分项报价的,投标无效。
5.响应文件/报价单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应当盖章确认。若投标人拒绝修正投标报价或者拒绝盖章确认的,投标无效。
6.投标人以修正后报价中标的,中标价格按照响应文件/报价单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十二、投标时间及方式
1..投标、开标方式: (略) SRM系统在线投标(按SRM系统要求填写投标信息,并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价单扫描件上传SRM系统)、开标。
2.定标方式:确保采购需求,1次报价,最低价为中标价。
3.投标开始及结束时间:2024年8月7日10时00分至2024年8月7日15时00分。
4.开标时间:2024年8月7日15时00分。
5.在上述投标结束时间前投标人未提交有效报价,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十四、其它
投诉举报电话:0532-*、0532-*。
采购人:青岛 (略)
联系人:黄黎黎
联系电话:0532-*
电子邮箱:*@*uadongwinery.com
日期:2024年8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