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意 (略) 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 1.建设项目名称:上汽通用金桥精益生产项目
- 2.建设单位名称: (略)
- 3.环评编制单位名称:上海 (略)
- 4.项目建设地点: (略) 金桥经济技 (略) (略) (略) (略) 1500号
- 5.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属于产品规模、布局调整的技术改造项目,通过对金桥基 (略) 冲压、车身、油漆、总装车间 (略) 及设备进行适应性改造,实现E2SB、E2LB-2、A2LL车型与现有车型E2SC/C1UB/C1UC/C1UL-2共线生产,同时为了优化生产工序,在金桥北厂油漆车间新增发泡工序用以满足本项目纲领车型对发泡工序的需求,新增发泡工艺生产能力,新增发泡材料消耗。 本项目无新增土地和建筑面积,现有生产场地、公辅设施及管线均无需改造,各工作岗位的人员配置仍维持现有状态,可满足生产需要。 本项目技改前后整车生产工艺基本不发生变化,除 (略) 发泡工位及配 (略) 理措施外,主要污染治理措施不变,全厂生产节拍与产能不变,由于涂装面积略减小,污染物排放总量略减小。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 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止
- 2.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络链接:下载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略) 络链接:下载
- 4.征求公众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查阅点: (略) (略) 1500号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王宏
- 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1500号
- 联系电话:180******** 显示
- 电子邮箱:*@*aic-gm.com
- 传 真:(略)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