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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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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 (略)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需具备注册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登记表》中技术负责人证书编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施工员1人:须 (略) 政工程或设备安装施工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5)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6)质量(检)1 人:须 (略) 政工程或设备安装质检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3、投标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 (略) (略) ”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投入工程管理人员信息,未上报人员信息、未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预 审资格,《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接受 (略) 基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 标 人 须 在“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http://**.cn/)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并将“中国 (略) "中未发生行贿犯 (略) 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机械员均为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资格预审合格后项目经理和安全员不允许更换且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只能在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任职。投标申请人须在“ (略) 场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对上述相关人员进行锁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上述人员可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在“智慧住建- (略) (略) ”提交申请给予解锁,通过资格预审或其主动放弃参与本项目后期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上述人员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在“智慧住建- (略) (略) ”提交申请给予解锁,招标投标监管单位不受理弃标人中途提出的人员解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