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的要求和规定, (略) 煤电铝一体化资源深加工基地清水河工业园热电联产动力车间储煤场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煤电铝一体化资源深加工基地清水河工业园热电联产动力车间储煤场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清水河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性质:技改
总投资:*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为*m2(40亩),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改造汽车卸煤沟、建设2号转载点、建设2号转载点至储煤场带式输送机地道及栈桥、建设储煤场、建设地磅房及汽车衡(空载用,地磅房1座,汽车衡2台)、建设采样间2座(占地面积为302.4m2)、建设全自动制样室1座(占地面积为120m2)、建设警卫传达室1座(占地面积为20m2)、建设煤尘水处理站用房1座(占地面积为1161m2),本项目将原煤运输到储煤场后进行筛分、计量、配煤后 (略) (略) 电厂作为燃料,建成后每年储煤最大周转量为*t
调查认为,本工程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影响问题,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得到了较好落实,有关环保设施已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该工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187****0304
通讯地址: (略) 清水河工业园区
三、公示内容
兴义市煤电铝一体化资源深加工基地清水河工业园热电联产动力车间储煤场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即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