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略)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B栋(*)
项目名称 | (略) (略)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德安高新技术内产业园区宝塔园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3′3.67091″,北纬29°37′26.33290″)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属扩建工程,利用原 (略) 所有地块(2021年已全部拆除)进行建设,形成年产15万吨钢构件的生产能力,其中H型构件(轻型)7万吨、H型构件(重型)5万吨、箱型构件3万吨。 项目建设分为主体工程、贮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四个部分。主体工程包括新建重钢车间(占地面积*.73m2),布设9条生产线,其中1-6#生产线生产H型钢构件,7-9#生产线生产箱型钢构件,车间左侧设6间自动伸缩移动式喷漆房。储运工程包括新建气站(贮存天然气、氩气、氧气、二氧化碳等,占地面积200m2)、油漆仓库(占地面积400m2,油漆最大储存量约50吨)。辅助工程包括新建门卫、地下泵房、消控室、展厅,依托现有员工宿舍楼和食堂。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工程。环保工程包括新建废气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面积1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50m2)、事故应急池(容积300m3)、初期雨水池(容积600m3)、生活污水化粪池,食堂废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化粪池。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9万元,占总投资0.25%。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700人,工作制度为300天/年,三班制,8小时/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为<30%;PM10、PM2.5、TSP、TVOC、二*苯叠加现状浓度后,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能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重钢车间和危废暂存间边界外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 (略) 等环境敏感点分布。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二)地表水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江西德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江西德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CODCr、BOD5、TP排放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氨氮排放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V类标准、总氮不超过10mg/L,动植物油、悬浮物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间接排放)。 (三)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昼夜厂界环境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地下水影响分析 工程项目投产后,正常工况下,建设项目建有相应防渗措施,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为非正常情况下废水处理设施化粪池破裂导致污水泄漏,可能会造成地下水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根据预测结果,事故状况下,100d、365d、1000d和3650d特征污染因子氨氮、CODMn浓度预测结果未超标,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土壤影响分析 项目对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及环保设施等区域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采取高效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故障后立即停工整修;在厂区内及周边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在采取了严格的环保措施后,建设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从土壤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设施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6间喷漆房的喷漆、晾干废气两两采用3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 经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浓度限值要求,调漆、喷漆、晾干产生的TVOC、二*苯及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5-2019)表1中浓度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喷漆工序未收集的颗粒物、TVOC及二*苯,抛丸产生的粉尘颗粒物以及切割、焊接、打磨废气,危废暂存间无组织废气。焊接烟尘经双头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集尘管+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烟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经处理后,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TVOC、二*苯及非*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5-2019)表2中浓度限值,厂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要求。 (二)废水防治设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切割冷却用水、初期雨水等。切割冷却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江西德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江西德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CODCr、BOD5、TP和石油类排放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氨氮不超过2mg/L、总氮不超过10mg/L,其余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后,排入博阳河。 (三)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切割机、钻床、剪板机、带锯床、铣边机、埋弧焊机、组立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在设备选型方面,尽量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选用复合式消声器或阻性消声器,并加装隔声装置,如加隔声罩,建吸声厂房。在厂区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切屑、焊渣、不合格品、金属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尘器更换的滤筒、滤芯、废漆桶、漆渣、废漆料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棉纱手套、废催化剂、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漆桶、漆渣、废漆料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棉纱手套、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其他为一般固废,其中金属切屑、焊渣、不合格品、金属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尘器更换的滤筒、滤芯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本项目新建危废暂存间(面积1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50m2)。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排放等环境提出措施。拟建工程采取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较为成熟,能够保证防渗效果满足标准要求,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在项目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