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略) 年产 1.4 万吨改性塑料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受理情况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江 (略) 年产 1.4 万吨改性塑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日- * 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 传 真: *** 通讯地址:余江区世纪阳光大道 * 号,邮编: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略) 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