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 * 号)和《 (略) 投标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发[ * ] * 号)等规定,按照县财 (略) 的复核结果,经赛马镇党委研究决定, (略) 如下:
* 、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略) * 年赛 (略) 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业主: (略) 赛马镇人民政府。
3、工程地点: (略) 赛马镇政府街 * 号。
4、建设规模及内容:对 (略) 改建, (略) 建设, (略) 摊位改造及照明等附属设施建设。
5、实施时间: * 日开工,计划工期 * 个日历天。
6、邀标范围:参照《 (略) * 年赛 (略) 改造工程施工设计图》所含工程内容。
7、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补助。
8、预算金额:人民币 *** 元
9、确定方式:以谈判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具体邀标价格以最高限价人民币 *** 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 . * 元,规费 * . * 元,这两项费用是固定不变的,即为不可竞争费用),超过该金额的投标报价无效。以最低价中标。
* 、报名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持单位介绍信和相关证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应提交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相关证件原件 * 份、复印件 * 份,原件和复印件均应加盖报名人公章。
2、中选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工程,经查实转包、分包的,取消中标资格,视为根本违约,其 (略) 负责,采购人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谈判保证金 * 元( * 仟元整),在 (略) 提供(仅收取现金,不支持其他收费方式),未中选的保证金在会议完毕后退还,中选的保证金,直接转为供应商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中选供应商接到中选通知书后,3日内到赛马镇人民政府签订书面合同,无正当理由在3日之内不与赛马镇人民政府签订书面合同,赛马镇人民政府有权终止中选资格,按程序另选中选人签订书面合同,其所交谈判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交齐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 * %),若3日内未交齐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赛马镇人民政府有权按程序确定中标方。
* 、报名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 日至 * 日(每天上午8: * 至下午 * : * )。
2、报名地点: (略) 赛马镇人民 (略) 。
3、谈判时间: * 日上午 * : *
4、谈判地点: (略) 赛马镇人民政府 * 楼会议室。
* 、邀标形式
本工程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有资质 (略) 现场报价,在满足以竞争的方式确定有资质的供应商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中标,若供应商最低报价出现相同,采取抓号的方式确定。
* 、未尽事宜请到赛马镇人民政府 (略) ,除此之外本项目不再组织其他说明、介绍程序。
* 、邀标单位: (略) 赛马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舒召明 ***
附件: (略) * 年赛 (略) 改造工程项目报价表
(略) 赛马镇人民政府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