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寺堡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我乡负责实施开元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现对项目予以事前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7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大河乡人民政府联系。
一、工程名称
开元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二、工程地点
(略) 红寺堡区大河乡开元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
开元小学改造:教学楼室内墙面屋顶改造1501.6㎡、购置课桌椅129套,空气源热泵采暖系统1套、铁艺大门1套,教室广播系统1套、学生储物柜7套等。
群众文化广场建设:混凝土道砖铺装533㎡、塑胶铺装1858㎡、混凝土道牙160m、新建人工草坪493㎡、沙坑197㎡、花池挡墙112m、新建凉亭1座、树池坐凳5个、特色坐凳6m、其他工程1项,绿化平整场地1397㎡等。
村庄环境整治: (略) 面153.7m3、混凝土道砖铺装464.3㎡、新建文化墙531m、补植丝棉木90株、新建成品石凳8个、平整林带2986㎡等。
四、项目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略) 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设计单位: (略)
监理单位:宁夏 (略)
施工单位:宁夏胜 (略) (开元学校改造)
宁夏 (略) (村庄环境整治)
宁夏 (略) (群众文化广场建设)
五、资金情况
项目概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277.*元,其他费用16.*元,预备费5.*元。
资金来源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帮扶资金。
六、工期情况
2024年8月—2024年10月。
七、项目实施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提升开元小学教学条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村庄基础服务设施功能,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也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奠定基础。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监督电话:*
建设单位监督电话:0953-*
通讯地址: (略) 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略) 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