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幢9-603 |
标的名称 | 9幢9-6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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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略)F(略) | 挂牌价格 | 14 万元 | ||||
价格说明 | 无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9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6-19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2-18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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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包信息 | 一、租赁资产 标的名称:大理福门国际健康中心公寓及商铺资产(详见租赁资产明细表) 租赁权:20年租赁权转让 挂牌价: 亿元(实际成交价格以协议结果金额为准) 二、项目介绍 本 (略) 世 (略) 大理, (略) 海 (略) ,项目距洱海约1.5公里,步行约10分钟到 (略) 。项目紧邻北附育英实验学校、北大 (略) 中学、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等十所学校。项目交通便利,8分钟可达大理机场、 (略) 高铁站、15分钟可达大理高铁站。 (略) 、 (略) 等多 (略) 主干道环绕,40—45分钟可达大理古城、金梭岛、小普陀、罗荃半岛、双廊等知名景点。租赁标的 (略) 海东镇海东蔚文街大理福门国际健康中心,项目占地81亩,总建筑面积(略).07平方米,共10栋5.39米层高的公寓,1栋17层高层公寓楼,1栋15层高层公寓楼,7栋14层高层公寓楼,1栋12层高层公寓楼及1栋3层物业用房组成。中庭(略)方绿化,整体建筑造型设计以大理州州花“杜鹃花”为理念,项目现为准现房,均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齐全。 | |||||||||||||||||||
标的信息 | 公寓面积:49.68 | |||||||||||||||||||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海景房 | |||||||||||||||||||
(略) 置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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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 | 14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一、报名 1.本资产只支持在线报名,不支持线下报名。如有意向,请点击项目详情页的“报名”按钮,根据提示完成注册、登录、报名等操作。 2.租赁资产挂牌期间,均可报名。 二、交易方式及结果确认 1.本项目交易方式为“动态报价、先到先得”。 2.挂牌期内,按照挂牌价格及报名先后顺序,确定最终买受人。 3.成功报名后到挂牌截止期间,报名人在我司的组织下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4.挂牌期90个工作日终止后、委托期限结束前,本项目将按照3个自然日为一个周期,滚动挂牌征集意向受让方。 5.委托期结束后,若无人报名,则挂牌终止。 三、交易价款结算 1.报名后,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套(大写:每套(略)仟元整),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保证金转为租赁款。 2.成交后,受让方应根据《租赁合同》相关约定支付租赁价款。 3.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未如期支付相关租赁价款,受让方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4.本次交易监管账户在渤海银行成都分行设立。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次租赁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参加报名,不符合条件者报名无效,报名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报名材料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重大事项披露 (一)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租赁资产价值的公允性由四川宗立房地产 (略) 所出具专业报告予以认可。 2. (略) 申报评估的公寓及商铺指已取得土地证【云(2018)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云(2018) (略) 不动产权第(略)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略)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略)号、建字第(略)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略)(略)、(略)(略)、(略)(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许云字【2020】第894号、预许云字【2020】第893号、预许云字【2020】第846号、【2020】第845号、预许云字【2020】第1077号、 (略) 字2018-034号)等相关证照的共计(略)㎡未完工开发产品,尚未办理产权证。 (略) 申报评估的资产对于产权持有单位可能存在的其他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进行资产评估时产权持有单位未作特别说明而评估师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师不承担相关责任。 本次评估未考虑产权瑕疵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3.本次评估根据委托单位申报表确定纳入评估范围的相关资产。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关注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二)审计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租赁标的物的权属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云南光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予以认可。 2.审计报告结论。 (略)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略) 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审计机构对本项目资产进行了特别说明。 (三)法律意见书中的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租赁标的物的合法性、合规性由云南恒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予以认可。 2.法律意见书结论。 (略) 有限公司对外出租公寓的行为系合法、合规,但应保证对拟出租的公寓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不存在其他使用限制(如司法查封)的情形,贵司对外出租公寓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同意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有权进行转租并取得转租收益。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标的概况详见《租赁资产明细表》。 2.标的物价值以四川宗立房地产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 3. (略) 置标的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等其他权利,无查封、无诉讼、无纠纷。 4.交易标的精装交付后租赁。评估报告所述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标的产权面积和使用期限以产权管理部门最终确权登记为准,如存在误差,不影响租赁结果及租金。 5.租赁方 (略) 同步转让租赁标的资产产权的权利。(1)签署租赁合同后,如租赁方向第三方转让租赁资产产权的,租赁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赔付相当于租赁价款总额的4%作为违约补偿金,此时租赁方应无条件配合。(2)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对租赁资产的优先购买权,但 (略) 的关注,主动报名并申请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未主动报名并提请行权的,视作其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6.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标的权证、结构、过户、租赁情况以及出租标的接收等)。意向承租方在第四产权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7.交易成功后,承租方须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价款。租赁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交易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 (略) 完成交易标的的租赁信息登记手续。 8.本次租赁涉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税费,由租赁双方各自承担。 9.意向承租方需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使用和限购政策并在报名时签署承诺书。如因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限制,或导致涉及产权不能过户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如因此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 (略) 技术服务费及资产管理系统技术服务费不予退还。 10.意向承租方完成线上报名即视为其已作出以下承诺: 承租方承诺 (1)我已知晓了第四产权公告的相关内容,参与本次交易是我的真实意愿,所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合法、完整和有效的。 (2)我已知晓标的资产的相关政策和本标的资产的产权性质。对本次交易涉及的风险有清醒认识。因我不满足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要求,导致无法参与标的资产产权转让交易或无法实现产权过户等一切后果,相关责任均由我自行承担。 (3)我已知晓并认可租赁方对外转让租赁资产产权行为以及公告披露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解除租赁合同及行使优先购买权等安排。 11.看标的资产联系方式:田老师,电话:(略)。 12. (略) 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租赁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租赁方、承租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于7个工作日内审核租赁方提交的《交易价款对账单》,审核无误后,将交易价款划转至租赁方指定账户。 14.其他情况详见《租赁合同》。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可在公告期内到 (略) 进行查阅。 15.本项目租赁方已作出以下承诺: 租赁方承诺 本租赁方拟出租名下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公寓及商铺,并委托 (略) (http://**)公开披露租赁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对外出租公寓及商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及其他他项权利,我方拥有完整、合法、有效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且其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标的资产租赁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16.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在 (略) (http://**)公开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标的资产租赁价格是参考资产评估报告和标的资产实际租赁价格等综合因素后制订。 17.本项目公告合同模板及其他附件资料,为本公告信息之不可分割部分,相关约定以最终签署合同为准。 二、项目咨询方式 项目咨询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方式:(略)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0.1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12-18 19: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1.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2. 交纳保证金后需上传凭证,类型可为银行汇款凭证、手机银行转账截图等。 3. 本项目包含955个子标的,每个子标的交易保证金为1000元,交纳保证金后有资格参与竞拍。意向承租人如拟竞拍多个标的,可在任意子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时,一次性交纳足额的保证金。项目结束后,平台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未使用部分保证金(如有)。 | |||||||||||||||||||
(略) 置方式 | 一、确认承租方后 (略) 置 意向承租方经确认为承租人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租赁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未竞拍成功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 (略) 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 (略) 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略) 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其他依据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保 (略) 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 |||||||||||||||||||
处置办法 | 略。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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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90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投资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3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 | 动态报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田老师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略)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田老师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略) | |||||||||||||||||
交易须知 | ||||||||||||||||||||
一、本《报名须知》是依据相关产权交易规则制订,报名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报名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资产转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标的转让活动的各当事人须遵守本报名须知、第四产权公示的所有规则和协议。 三、本次标的转让交易方式为“动态报价、先到先得”。挂牌期后,按照挂牌价格及报名先后顺序,确定最终买受人。 四、本标的所披露的图片、文字、视频等资料,仅供报名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报名人在报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报名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报名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本标的外观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平台不作交付的任何承诺,亦不承担交付涉及的一切费用。 五、确认受让方后,本公司会组织转、受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受让方自行办理标的资产交付使用所需的手续,其中所涉及的税费承担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及相关协议为准。 六、报名人应当遵守本报名须知,不得阻挠其他报名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七、凡发现报名及竞价活动中有违规行为, (略) 举报。举报电话:028-(略)。 本规则未尽事宜, (略) 工作人员。 | ||||||||||||||||||||
风险提示 |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