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汉江谷城段智慧渔政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GC-JSGC*QT-*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汉江谷城段智慧渔政监管系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谷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谷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汉江谷城段智慧渔政监管系统建设初步设计的批复 谷发改审批【2024】5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谷城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谷城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汉江谷城段岸线 建设规模:在襄阳谷城汉江流域部署21个点为前端视频监控采集业务数据,建设渔政执法及监管系统以及打造综合监控中心,包含智能前端系统、雷达监控探头系统、网络传输、网络广播系统、配 (略) (略) (略) 络环境建设。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01 合同估算价:*.18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供应商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提供2021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 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合同金额在*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 (略) 发布的 (略) 页截图) (4)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 (略) 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谷城县公共 (略) (http://** (略) 公共 (略) http://**)-进入 (略) (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并进行注册登记和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8081/fwzx/*/list.html)。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15日00:00至2024年07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 (略) ”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 (略) ”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 (略) 公共 (略) 或谷城县公共 (略) 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 (略) 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 (略) 、 (略) (略) 、 (略) 公共 (略) 、谷城县公共 (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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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2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