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3年路政赔补偿返还经费修复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略) 霞浦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行政区域 | 霞浦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16日 22:1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17日至2023年09月2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略) ( (略) 蕉城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2-C-1(外围商铺2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9月27日 16: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略) ( (略) 蕉城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2-C-1(外围商铺2层)) | ||
预算金额 | ¥3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王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 | ||
采购单位 | (略) 霞浦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霞浦县松城街道城北社区六一七路35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蕉城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2-C-1(外围商铺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王;0593-* |
项目概况
2023年路政赔补偿返还经费修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 (略) 蕉城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2-C-1(外围商铺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ZB(ZX)2023-110
项目名称:2023年路政赔补偿返还经费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2023年路政赔补偿返还经费修复工程 | 1(项) | 否 | * | * | 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7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 (略) 蕉城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2-C-1(外围商铺2层))
方式:现场或网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蕉城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2-C-1(外围商铺2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蕉城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2-C-1(外围商铺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霞浦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城北社区六一七路350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蕉城区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2-C-1(外围商铺2层)
联系方式:小王;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电 话: 0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