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废石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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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废石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临武县花塘乡香花铺村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次项目利用矿区原有的废石堆场堆存的废石进行综合利用,在原萤石选厂处改建一条3000t/d长石粉及配套锂选厂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原矿(即废石)堆场、破碎筛分车间、运输皮带通廓、药剂房、球磨分级车间、弱磁重选车间、锂浮选车间、精矿浓缩过滤车间等工程。选厂生产线占地面积15850m2,其中新建建筑面积5330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破碎、筛分粉尘有组织废气通过集气罩+二级湿式除尘器后经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 表 2 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通过雾炮机及超雾细化抑尘控制粉尘。粉料仓废气经布袋收尘器收尘后通过20m高筒仓顶排放。皮带运输粉尘通过密闭,在输送皮带设置防尘罩,皮带机头机尾均设置喷洒抑尘装置进行抑尘控制;装卸粉尘通过雾炮机洒水抑尘,运输扬尘通过洒水抑尘等控制后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后经屋顶排放。 因此,本项目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湿法选矿方法,选矿废水经絮凝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选矿,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地面清洗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不外排。除尘废水经管道收集后用于选矿工艺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3、噪声 机械设备产生噪声经过降噪措施和车间墙体阻隔后,厂界外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一般固废可委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在厂内危险固废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或利用;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2023年7月11日,建设单位在郴州新网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2023年9月13日,建设单位在郴州新网进行项目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同时在项目所在地周边敏感点以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了项目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18日建设单位在环球时报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纸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