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福建省宁德 (略)
*方:福建斯奈 (略)
根据项目编号为FJLQ-WJ-*的福建省宁德 (略) 2024年车间定置挡板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竞价结果。现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的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1 | 车间定制挡板 (货物图附合同后) | 封板、侧封板采用实际厚度≥1.2mm厚202材质不锈钢镜面板制作;外包框、中柱、下边框采用304不锈钢管材尺寸为30*30mm,实际厚度≥1.2mm制作;装饰花采用一体拉伸成型;上边框、后立柱采用304五边形不锈钢管材,尺寸为30*30mm,实际厚度≥1.2mm制作;中柱间UV要求LOGO标识,公司名称部分颜色红色,企业文化标识部分颜色为蓝绿色,*方制作前应与*方先核对颜色;表面不得有碰伐痕迹; (略) 平整, (略) 打磨抛光;各面对角之差不大于2mm;结构需牢固,合理,摆放平稳。 | 块 | 56 | 1924 | * |
合同价税合计为人民币大写:*万*仟*佰*** 元(¥*.00) (其中增值税为:*仟零***元*角*分(1066.77)) |
1.1 *方须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2.1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2.2交付地点: 福建省宁德 (略) 指定地点 ;
2.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3、付款方式与条件
3.1*方在最终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设备验收合格文件、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材料交付福建省宁德 (略) ;*方在收到上述凭证、文件、*方书面申请和合同金额等额100%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转到*方开户银行账户。
4、验收
4.1验收标准
*方所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
4.2验收方式
4.2.1货物应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竞价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在此期间,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由*方无条件免费更换。在验收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方承担。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方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2.2经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凭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材料交付宁德 (略) ;*方在收到上述凭证、文件、中标人书面申请和合同金额等额100%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以双方确认验收合格之日正在实施的国家法定税率为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或银行存兑汇票付款结算。
5、售后要求
5.1*方自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应提供对货物保修期不少于一年的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含人工费)。保修期内,非因人为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及要更换的零配件由*方负责包修、包换。
5.2在保修期内货物如发生损坏,*方未到过现场进行维修,*方可自行委托相关企业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3*方必须接受*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为*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方的整改措施必须予以服从。必须遵守*方各项关于特殊场所的相关规定,违反规定产生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4*方场所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特殊场所关于外协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方所需的设备、管理费用、人员工资及福利、运输费用、通讯费用等与经营有关的任何费用均由* (略) 理。
5.5*方应保证服务与所售产品质量,承担其服务及产品的全部法律责任。
5.6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货物的临时调整,*方应事先通知*方,*方同意确认后方可调整。
5.7*方的工作人员(含司机)出入*方场所的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遵守特殊场所的安全规定,服从*方工作人员指挥,不得为特殊场所内部人员传递信息及现金、手机、毒品、枪支、刀具、烟、酒等违禁品、违规品。*方进入*方的运输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送货人员应具有身体健康证明,送货车辆必须清洁卫生,进行消毒。
6、履约保证金
6.1*方于合同签订前向*方缴交合同总金额的5%(中小企业)作为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缴交,最终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如无未了事项于3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7、违约责任
7.1票证不齐。*方未按照要求随货提供送货单、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单复印件等资料供*方验收备存的,*方有权予以退货。
7.2逾期供货。*方未能按照*方指定时间按时供货,逾期的第1天至第3天(含)按每逾期1天向*方支付违约金500元。逾期第4天至第7天(含)按每逾期1天向*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逾期第7天后的期间内按每逾期1天向*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以上违约金可由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超过15天未供货,视为不能交付,*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特殊情况无法按*方指定时间供货的,*方应提前3天书面报*方批准。*方同意的,按新约定的时间供货;*方不同意的,按原指定时间供货。
7.3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方销售给*方的货物以次充好、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方有权单方决定退货并责令*方更换合格货物,并向*方支付违约金:第一次,*方应按当批采购计划总额的20%计算向*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第二次,*方应按当批采购计划总额的40%计算向*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第三次*方应按当批采购计划总额的50%计算向*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算。*方所供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次数达到三次以上(不含)的,*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7.4*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和地点交货,*方不得无故拒收货物。合同生效后90日内因*方自身原因无法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使货物正常使用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方承担违约责任。
7.5*方提供货物的检验证明、合格证、发票经查证系虚假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7.6*方应按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违反合同约定的,*方按照违约次数每次赔偿合同金额1%违约金,可从履约保证金内扣除。
7.7*方应当告知其参与合同履行的工作人员(含司机),凡涉及与*方特殊场所有关的事项,均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特殊场所的监管安全规定,且不得有任何为特殊场所内部人员传递信息、现金、银行卡、音视频播放设备、储存介质、手机、毒品、枪支、刀具、烟、酒等行为。*方方的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本项的情形,*方应无条件立即更换该工作人员,并按*方相关规 (略) 罚,*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若触犯法律,将移送司 (略) 理。
7.8*方不得给予*方员或其他相关人员任何形式不正当利益,在招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方以违规方式成交,或存在行贿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进 (略) 罚。
7.9*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方可从*方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另向*方追偿。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的,*方应在20天内补足约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
8、知识产权
8.1*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方还应保证*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方无关,*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方应赔偿该损失。
9、解决争议的方法
9.1*、*双方协商解决。
9.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略) (略) (略) 提起诉讼。
10、不可抗力
10.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0.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1、其他约定
11.1保密要求
11.1.1*方应当对合同的内容、因履行合同或在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方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 (略) 、内部人员资料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内容等予以保密,不得向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所有解决方案和采集汇总后的数据严禁 (略) 等 (略) 络、普通邮政进行传递,严禁在 (略) 计算机上存储、处理,签订并严格执行《单位保密承诺书》;*方进入* (略) 域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个人保密承诺书》,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自愿接受保密审查,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方任何信息,不违规留存采购方任何资料。
11.1.2*方违反本条约定泄露*方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方损失的,*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1.3本条款不因协议届满或解除而失效。
11.2廉政条款
11.2.1*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任何形式行贿*方工作人员的行为,若发现并被核查属实的,*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方及其工作人员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方的礼金及吃请等,如有违反廉政纪律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 (略) 理,情节严重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3本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若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1.5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1.6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方执*份、*方执*份, (略) 备案,具有同等效力。
*方: | 福建省宁德 (略) | *方: | 福建斯奈 (略) |
住所: | (略) (略) 金涵乡南洋厝17号 | 住所: | (略) (略) (略) (略) (略) 8幢101室 |
单位负责人: | 陈开桂 | 单位负责人: | 刘会进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0593-*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 开户银行: | (略) 南平延平支行 |
账号: | *675 | 账号: | *313 |
签订地点: (略) (略)
签订日期: 202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