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问题四: (略) 非法占用林地,该市林业局对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于2006年、2013年 (略) (略) 申请强制执行,该违法侵占林地案件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二、整改目标: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恢复植被。
三、整改措施:
1.下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略) (略) 土地证书的决定》,对5800余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2.恢复被破坏的植被,种植云杉1100余株。
3.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深刻汲取教训,加强日常监管。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略) (略) 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公安局、林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应急局、司法局、法院、 (略) 、宣传部、卫健局、电业局、财政局、融媒体中心、背荫河镇、消防大队、公证处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现场拆除工作专班,出动公安警力、执法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约150人,现场作业设备大型钩机3台、推土机3台、垃圾清运车5辆,对绿达公司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日,建于1995-1996年间的3栋房屋(面积3732平方米) (略) 、硬化道路、蓄水池等设施共计5800余平方米已全部拆除。拆除违建的林地已全部恢复植被,栽植树种云杉,株数1100余株,现地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良好。
五、公示时间:**日至**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1-*
八、受理地址: (略) 政府335室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