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大型产 (略) 佛北战新产业园新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二期) (略) 认定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标段(包)编号:A02-(略)-2024-0020-01-01
标段(包)名称:广东省大型产 (略) 佛北战新产业园新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二期) (略) 认定基础设施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2月16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P163,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项备注的第(3)内容修改如下(招标文件其他涉及位置相应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3)本合同实施对工人工资分账管理,按每期计量支付价款的固定比例(市政工程按10%,房建工程按20%)存入“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提取现 (略) 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其中预付款对应的工人工资部分按预付款的规定执行,每期计量支付按本条执行。 | (3)本合同实施对工人工资分账管理,按每期计量支付价款的固定比例( (略) 工程按10%,市政、房建工程按20%)存入“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提取现 (略) 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其中预付款对应的工人工资部分按预付款的规定执行,每期计量支付按本条执行。 |
2、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问题,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三节 经济标格式的“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和“二、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名称系统自动抓取为使用单位名称。各投标人如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无法修改招标人名称的,投标文件中招标人名称填写为使用单位名称的不 (略) 理。
3、本项目招标人 (略) 三水 (略)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澄清文件上述问题的,相关响应及承诺的招 (略) 三水 (略)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不含附件),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三水 (略) | 代理机构:北京中交 (略) |
地址: (略) (略) 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74号一座五层之三 | 地址: (略) (略) (略) 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
联系人:范工 | 联系人:张工、黄工 |
联系方式:0757-(略) | 联系方式:0757-(略)-807/809 |
2024年12月16日 | 2024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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