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对西乌珠穆沁旗第一初级中学新建风雨操场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乌珠穆沁旗第一初级中学新建风雨操场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西乌珠穆沁旗第一初级中学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址: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西乌珠穆沁旗第 (略) 内。
5.建设内容:风雨操场建筑占地面积 4337.26 ㎡,建筑面积5368.84 ㎡(框架结构,二层建筑,总建筑高度为 15m),室外硬化面积 8600 ㎡。
项目总占地面积 13968.84 ㎡,其中新建建筑占地面积 4337.26㎡,室外硬化面积 8600 ㎡。新建建筑面积 5368.84 ㎡,框架结构,二层建筑,总建筑高度为 15m。
建筑一层包括跳高场地、跳远场地、一个篮球场地、一个排球场地、四个羽毛球场地、一个摔跤训练场、消防监控室、机房监控室、卫生间、更衣室、库房、体育教师室等,二层包括 10 个乒乓球场地、卫生间等,同时购置相关体育设施。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暖、电、消防及附属设施建设。
6.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 3000.00 万元,工程建设费用 2618.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238.20 万元,预备费为 142.86 万元。
7.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 30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
8.项目周期:2023 年 7 月至 2025 年 10月。
二、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
1.工程可能影响区域的社会环境调查。
2.公众参与调查。
3.通过工程建设社会影响特征分析,识别主要社会风险因素。
4.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风险分析方法,估计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分析主要风险因素之间是否相互影响。
5.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化解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6.评估本工程建设的社会稳定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群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拟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2.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西乌珠穆沁旗第一初级中学
联 系 人:乌老师
联系方式:*
(2)建设单位:西乌珠穆沁旗第一初级中学
联 系 人:乌老师
联系方式:*
(3)评估机构:内蒙古 (略)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
3.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自公示告知之日起15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