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将江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4年度(第1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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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安县城区27套违停抓拍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江安县城区27套违停抓拍设备采购项目 主要功能或目标:江安县城区机动车数量倍增,车辆乱停乱停现象日益凸显,为保障群众的出行安全、畅通、有序,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水平, (略) 形象,对江安县城区2 (略) 口、路段增设27套违停抓拍设备 需满足的要求:1.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质量、技术标准;2.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方负担,*方有权到*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3.*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40个工作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5天内交货到*方指定地点,随即在15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4.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方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到场,4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方未能按时交货,*方有权退货并追究*方的违约责任。 | 82.* | 2024年05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江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