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福建泉 (略) 食品加工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食品加工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惠安县黄塘镇黄塘 (略) 8号
建设单位:福建泉 (略)
公示内容:福建泉 (略) 食品加工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2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链接: http://**-_r8YXJUPqZyGsOw
提取码: hae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