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 (略) 乡村振兴-吐古买提乡玛依丹村2024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的请示》(阿发改字〔2024〕147号)收悉。经我委与江苏省对口支援新疆克州前方指挥部共同按相关的规程规范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乡村振兴-吐古买提乡玛依丹村2024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为江苏省“十四五”对口支援新疆克州规划内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资金符合援疆计划,同意实施该项目。
项目在线审批编码:2407-*-04-01-*。
二、项目建设名称: (略) 乡村振兴-吐古买提乡玛依丹村2024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三、项目法人单位: (略) 吐古买提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日常监管单位: (略) 委组织部。
五、项目建设地点: (略) 吐古买提乡玛依丹村。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
七、项目实施内容:新建建筑面积688.09㎡,其中:值班室、食堂、宿舍、厕所等,并对1#、2#办公楼建筑外立面及附属设施进行改造,面积601.27㎡。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均为江苏省对口援疆资金。
九、请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概算及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照《江苏省对口支援新疆克州援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克政办发〔2011〕3号)《江苏省对口支援新疆克州援建资金管理实施方案》(克政办发〔2011〕24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抓紧开展项目前期筹备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2024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