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隆 (略) 小乌苏沟破碎站建设项目 | (略) 隆化县韩麻营镇小乌苏沟村 | 隆 (略) | 河北五骏 (略) | 隆 (略) 小乌苏沟破碎站建设项 (略) 隆化县韩麻营镇小乌苏沟村。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49"27.529",北纬41°12"19.293"。项目总投资(略)元,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8.20%。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占地面积36亩,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其中,新建破碎站车间(略)平方米,维修车间50平方米,配电室60平方米,仓储房3290平方米,办公及生活用房600平方米,完善水电配套工程。购置破碎机、中碎圆锥机、细碎圆锥机、振动筛及磁性矿物除铁设备等生产加工设备共36台。年处理原矿石(略)吨,年产干选精矿石(略)吨,年产砂石骨料(略)吨。 | 施工期: 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产生废水收集后可用于场内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产生量较少,可就地泼洒。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施工现场不安装混凝土搅拌站,直接外购商品混凝土使用:对于装运含尘物料的运输车辆进行冲洗,运输过程加盖篷布,不超重不超高,控制物料的酒落。 声环境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保养维护;运输车辆在村庄附近通过时减速、禁鸣;禁止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等措施。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 (略) 置。 运营期 : 水环境防治措施:盥洗水 (略) 泼酒抑尘,设置防渗早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略) ,洗车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受料坑及粗碎废气、中碎及细碎废气、筛分、干选及转运废气收集后送至布袋除尘器,经布袋 (略) 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声环境防治措施:封闭车间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振、车间外种植植被降噪;车辆减速慢行,不鸣笛。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袋式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作为选铁原料使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 (略) 理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弃的含油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间,统一由有资 (略) 置。 |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3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14-(略) 电子邮箱:*@*63.com | ||||||
通讯地址: 隆化县数据和 (略) (略) 窗口 邮编: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