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8 文章来源: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远程新能源专用车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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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海榆中线8.8公里处狮子岭工业园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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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远程新能源专用车建设项目 | |
海南远程 (略) " | |
(略) 秀英区石山镇 (略) 秀英区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科技新城一期B0722地块 | |
海南 (略) | |
海南远程新能源专用车建设项目位于海口国家高新区美安科技新城一期B0722地块,项目租赁现有厂区进行建设,总用地面积为*.04m2,建筑面积为*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车间、站房、员工中心以及配套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组装车200辆,改装车800辆,共1000辆新能源汽车。 | |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环保政策,用地符合规划要求,环境保护措施等合理可行,运营期采取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置的前提下,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目录(2019年版)》; (略) “三线一单”成果等相关规划相符。 | |
根据本报告对项目废气、噪声、废水和固废的影响分析,各污染物均已配备了相应有效的环保措施,项目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选址从环境角度分析可行,选址合理。 | |
无 | |
设置废气总量控制标准为氮氧化物:0.561t/a,VOCs:0.1026t/a | |
1.废气:下料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经车间通风排出厂房外;焊接烟尘经静电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经车间通风排出厂房外;喷丸产生的颗粒物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18m高空排放(DA001);刮腻子产生的颗粒物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18m高空排放(DA002);喷粉产生的颗粒物经粉尘变频回收系统回收处理后18m高空排放(DA003);喷粉烘干环节产生的非*烷总烃经RTO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DA004)排放;点补产生的非*烷总烃经化学纤维过滤+活性炭吸附+18m高空排放(DA005);喷粉烘干环节采用天然气进行直燃烘干,低氮燃烧后18m高空排放(DA004);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为95%)处理后引至所在楼顶排放;*醇废气:*醇加注部分设有卸料气相回收系统和加注气相回收系统;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淋雨试验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淋雨试验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主要是生产设备的噪声,如剪板机、切割机等。3.噪声:项目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实体混凝土隔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对项目周围的敏感点影响不大。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焊接粉尘、除尘器尘渣、抹布、砂纸等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金属废料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 | |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区域声环境能够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 |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 3)定期或不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培训等。 4)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设备,杜绝火灾发生。 5)危险废物等物质应单独存放,保持通风,严禁烟火。 6)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提高操作人员业务素质也是重要的降低风险的措施之一。 7)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以便于发生环境事件时可以及时应对和处置。 |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