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2-03
乐安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发利用项目 | |||
(略) 乐安县乐安县境内 | # | ||
乐安县 (略) | 赵芳 | ||
#.20 | 6.71 | ||
2025-10-01 | |||
改建 | |||
1、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及环境提升工程: 对项目涉及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及环境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库除险加固、水库水环境治理。 2、相水河道治理工程: 乐安县相水河流,河流总长36.6km,总流域面积达129.8km2。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清淤工程、防洪治涝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堆砂场工程。 | |||
其他措施: 施工营地及主体工程必须实施封闭打围。施工营地、料场 (略) 采取洒水降尘, (略) 面尘土等防尘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严禁沙、石、水泥、取弃土运输车辆冒顶超载;有风天气状况下必须遮盖棚布;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营地中生产废水排放点设沉沙池及过滤池,处理过的废水尽量循环利用或达 (略) (略) ;施工人员集 (略) 应建旱厕等临时性生 (略) 理设施 | |||
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建设垃圾管理有关规定,项目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废弃物及其包装物进行分类收集、分类。生活垃圾和零星建筑垃圾执行袋装化,并设置临时堆放点,定期由专人负责收集、 (略) 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
有环保措施: 加强防护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实体围墙,并张贴安民告示。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各种噪声较大的设备应远离环境敏感点并在周围设置屏障,对闲置的机械设备应予停机或减速。 | |||
有环保措施: 尽量节省占用土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撤出占用场地,恢复原有场地。施工过程应注意保护相邻地带的树木绿地等植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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