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X2024ZC* |
项目名称: | 德兴九都工业园区二期场平工程三处地块废石整体转让 |
标的名称: | 德兴九都工业园区二期场平工程三处地块废石整体转让(转让底价:68.*万元)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07-29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8-05 |
项目简介: | 德兴九都工业园区二期场平工程三处地块废石整体转让 |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周华永辰房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饶周华永辰评报字[2024]第026号。 2、标的规格、质量、状况、材质、品质等均以交付时实际现状为准,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公告期间,意向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处置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转让方、拍卖人对标的的规格、质量、状况、材质、品质、价值及可实用性不作任何瑕疵担保。 3、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全部价款、佣金、交易服务费、清转运履约保证金(*元整)后,由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数量无论增多或减少以及标的品质若有差异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4、标的交付后,标的清转运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在标的交付后7日内完成标的清转运(如遇天气等特殊原因,清转运时间可适当顺延),标的清转运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安全责任、环保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标的清转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清转运后,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退还清转运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
|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担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5.【交易税费】 (1)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6.【交付】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全部价款、佣金、交易服务费、清转运履约保证金后,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7.【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 (略) 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7时前。 8.【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 (略) 联系电话:*(王先生)*(裘先生) 9.【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 (略) (略) 账 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0.【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8月6日16时 拍卖地点: (略) (略)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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