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江西省铅山县葛仙湖水库(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工程 | ||
省份/ (略) | 江西 | 地区 | (略) - 铅山县 |
采购单位 | 铅山县水利局 | ||
所含内容 | 医疗招标 |
江西省铅山县葛仙湖水库(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铅山县葛仙湖水库(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已由饶水建字【 2023 】 84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铅山县水利局 ,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和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铅山县葛仙山镇 。
2.2 招标规模及范围:大坝分溢流坝段和非溢流坝段,溢流坝段位于河床段,桩号 0+028.0 ~ 0+043 (含边墩各 1.5m ),非溢流坝段分布于溢流坝段两边,桩号分别为 0+000 ~ 0+028.0 、 0+043 ~ 0+85.0 。左岸非溢流坝分 2 个坝段,坝段各长 14m ;右岸非溢流坝分 3 个坝段,坝段各长 14m 。取水孔采用坝内埋管,放空闸采用 C25 砼坝身孔,孔口尺寸为 1.0×1.0m ,全坝段溢流坝型,拦河坝采用 C25 钢筋砼堰体,引水隧洞总长 780m ; (略) 长 1150m ,路面净宽 3.5m ,外侧布置各 0.5m 的路肩;葛仙湖水库金属结构包括放空孔工作、检修闸门、启闭机,取水口进口拦污格栅、取水钢管及出口闸阀安装等。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标段划分: 1 个施工标。
2.4 本次招标金额:批复投资 4551.29 万元;本次项目招标施工标约 2762.38 万元,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计划工 期: 18 个月。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拟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五险一金缴费凭证(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本项目委托人可由 (略) 经营人员担任;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无需出席开标会,但拟投入本项目的拟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注:以上( 1 ) - ( 7 )项要求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如有)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 (略) (水利工程)( http://** )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提供截图)。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 (略) 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 (略) 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 30 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 95 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 5 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 (略) 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11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 (略) 网站 ( 网址 http://**) 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 400-*)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1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补充内容:“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本次施工招标将公示开标现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资格审查结果。
7.3 在本次施工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 4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 (略) (略) 场行为评价办法的通知》(赣水规范文〔 2020 〕 4 号)文件第二章,第十条规定,“项目建造师在印发合同工程完工鉴定书后方可解锁”,自本日起,水利项目建造师解锁均需要提供《合同工程完工鉴定书(含验收组签字及盖章)》。
7.4 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5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中标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
7.6 按铅府办字 (2015)1 号文件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7 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 (略) 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 (略) 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8 (略) 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 (略) 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9 根据赣水安监字【 2018 】 35 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各投标单位需完善文件中附件 : 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项目清单分解表 ( 格式 )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 表格自行下载)
7.10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 号)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20)45 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7.11 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 (略) 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略) 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12 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铅山县水利局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 (略) 、铅山县公共 (略)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铅山县水利局
地址:铅山县河 (略)
联 系 人: 韩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略)
地 址: (略) (略) 天工小区 11 栋 1 单元 102 室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 *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 铅山县水利局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铅 (略)
联 系 人:熊女士
电 话: *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标段序号 | 标段划分 | 批复总投资(元) | 招标金额(元) |
1 | 施工标 | * | *.91 |
10 、特别说明:
10.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10.2 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铅山县支行
2、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铅山城南支行
3、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上饶铅山支行
4、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铅山农村 (略)
5、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开户银行: (略) 铅山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