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城县气象局业务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大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审【2021】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城县气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大城县气象局业务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大城县气雾剂产业园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0460.93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1140.11平方米,绿化面积8717.27平方米,道路广场面积10603.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99.47平方米,主要建设1#业务用房771.48平方米,2#业务用房205.69平方米,3#辅助用房196.08平方米,门卫26.22平方米。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工期:2024年9月30日前完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新*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住建部“ (略) 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争。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日 9:00 分至2024年2月7日 17:00 分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全部相关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已固化并且加密后的 GEF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城县气象局
地址: (略) 大城县新华西街176号
联系人:王飞
电话:0316-*
招标代理:河北陌之泓 (略)
地址:石家庄长安区跃进路天元商务大厦
联系人:赵立亚
电话: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