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31 (略) 道建兴至新林公路富裕镇过境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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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批复意见 |
1 | 省道绥棱至拉哈公路通南至拉哈段改扩建工程 | (略) (略) (略) | (略) 交通运输局 | 黑龙江冰众 (略) | 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路线起点位于通南镇西侧,省道绥拉公路与国道三莫公路交叉处,省道绥拉公路K335+210(起点桩号K0+000)处,终于国道嫩双公路K256+345.5处,即绥满高速与国道嫩双公路分离式立交桥北侧桥头引道处。本项目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K31+555.352,本项目终点路段跨越富嫩铁路,经沟通该段利用富嫩铁路拉哈镇平改立线位进行布线,由铁路部门负责实施,实际建设终点桩号为K30+302.048,实际建设里程为30.302km。改扩建后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双向2车道,路基宽10m,设计车速6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本次改扩建共设置小桥75.62m/3座,大桥138m/1座;本次改扩建对原有K11+575.0小桥拆除重建,对K26+922.0双嫩高速跨线桥拆除重建,对K0+442.0涵洞和K11+675.0涵洞改小桥。本次改扩建对2处涵洞改小桥,其他13处涵洞拆除重建。项目永久占地面积为*m2,其中旧路占地面积为*m2,新增占地面积为*m2。新增占地包括旱田49329m2、乔木林地*m2、其他林地6153m2、其他草地9862m2、农村道路11315m2、坑塘水面2783m2、沟渠129m2、农村宅基地1100m2、采矿用地576m2、物流仓储用地2048m2和城镇村道路用地356m2;本项目临时工程新增占地仅为弃土场,占地面积为8100m2,占地性质为其他草地。项目总投资为334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9万元。 |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污水不外排;施工生产废水由沉淀池收集,重复回用、废水用于降尘。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散体材料运输车辆严加管理,采取用篷布盖严或加水防护措施,可有效地防止扬尘产生,施工场界颗粒物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消声减震,途经敏感点路段施工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作业,途经敏感点路段施工时采用移动式隔声、隔尘挡板,高度3m,总长度10150m,物料运输途径环境敏感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及夜间禁止运输等措施,施工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注要求;沿线环境敏感目标在公路施工期时,其声环境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营运期:运营期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加强公路绿化,保持公路良好运营状态,定期进行跟踪监测等。公路边界线外35m范围内噪声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限值要求,公路边界线35m外噪声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 (略) 政 (略) 政统一处理。施工期随采随清运至弃土场。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项目投入运营后,存在由于交通事故、储罐老化破裂、桥梁坍塌等导致车辆运输危险品泄露、爆炸等隐患事故,可能对水体产生污染。项目采取途经工程跨越水体路段加强人员巡查及管理,以便及时发现风险事故;车辆行经工程跨越水体路段处设置减速标志,提醒运输司机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等措施。 | 是 | 同意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