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7月4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7日,总计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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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昌图县新区嘉泰写字楼东附楼5楼512室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1 | 辽宁昌图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 | 昌图经济开发区 | 昌图 (略) | 辽宁中咨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