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FG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智能输 (略) 建设项目已由南京江宁经济技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以智能输 (略) 建设项目(江苏省投资备案证)(宁经管委行审备[2022]197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略) (略) 500kV输变电运维检修用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2.1.1 建设地点:南京江宁经济技 (略) (略) (略) 以东, (略) 以北 | |
2.1.2 建设规模: 本地块整体约50亩,用于智能输 (略) 建设,总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平方米。园区含500kV输变电运维检修用房、各 (略) 班组用房、工区智慧化运维管控中心及门卫室等建筑。本期投资5125.#元,本期规划建设一栋500kV输变电运维检修用房及门卫室,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共7971平方米,建筑最大高度约24.0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792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36平方米,本期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计规模为中型。主要布置500kV变电运检、输电运检等生产用房及综合管理用房、配套用房。 | |
2.1.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 #.#元 | |
2.1.4 咨询合同估算价: 250.#元 | |
2.1.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总服务期 457日历天 | |
2.2 招标范围: | |
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发包人要求的各类指标及数据的报表、图纸整合等工作,以及为保证本项目完整性的所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图及报建等相关后续及现场服务工作等;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桩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设计、 (略) 设计,数字报建、智能化楼宇、BIM、装修、景观、亮化、绿建节能、 (略) 、标识系统、供配电等。相关设计要求满足现行规范、规程、规划审批要求,并确保通过各项报批及审核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其他:工程勘察:查明建筑场地的地层分布及物理力学性质,提出地基基础方案设计所需计算参数和地基基础方案建议;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范围,提出有关整治措施的意见;查明场地内地下障碍物情况;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及变化规律,评价场地水、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提供深基坑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提供桩的侧阻力、端阻力等设计参数,对桩基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等。 工程监理:依据咨询服务合同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对建设项目施工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档案资料等进行全面管理,对建设项目相关方的关系进行有效协调,履行委托人赋予的合同义务。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专业#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3)其它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4年4月-2024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若项目总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动合同; (略) 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总监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 (略) 理(红、黄牌警示信 (略) (略) 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投标人资质条件中“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专业#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为系统固定模板,现修改为: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专业#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级。 (7)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必须满足资质要求(至少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三项中的一项)。”为系统固定模板,现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的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单位任意一方均可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 |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必须满足3.1项资质要求(至少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三项中的一项)。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略) 网站(http://**)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2-12 09:10:00 | |
5. 资格审查办法: | |
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为无在监。 (4)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 2、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总监无在监工程; 其他负责人:工程勘察负责人: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业绩认定标准:(1)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全过程咨询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且为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2)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且为工程设计负责人。 (3)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完成过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且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工程勘察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且为工程勘察负责人。 注: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建筑面积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 |
6. 评分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 |
6.1、投标报价(37分): | |
6.1.1、投标报价得分(37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K2值的取值范围为98%(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K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 |
6.1.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6.1.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5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
6.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案(15分): (1)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内容齐全性、结构完整性评审。: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织方案内容齐全性、结构完整性评审,是否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进行评审。:优(~3);良(~2.7);中(~2.4);差(~2.1);无(~0); (3)对工程设计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进行评审,尤其是重点、难点分析和合理化建议。:优(~3);良(~2.7);中(~2.4);差(~2.1);无(~0); (4)对工程监理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优(~3);良(~2.7);中(~2.4);差(~2.1);无(~0); (5)对工程勘察方案的针对性、要点明确性、措施得当性评审。: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承诺进行评审。:优(~1);良(~0.9);中(~0.8);差(~0.7);无(~0); | |
6.3、企业及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 | |
6.3.1、企业类似业绩(无)(0分) | |
6.3.2、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6分): 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满分6分,限评2项业绩):2019年10月1日以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元且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1项符合的,得0.5分/个;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2项符合的,得1分/个;业绩服务范围与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容有3项符合的,得3分/个;(本项目发包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勘察;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发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直接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项目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打分备注: ①以上业绩证明资料原件直接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过的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人按该项分值的9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70%记取。 ③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业绩计分。 | |
6.4、项目组人员要求(38分): | |
6.4.1、项目总负责人(7分):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1分,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 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资格)。 ②项目总负责人执业年限:项目总负责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获得年限满15年(含)及以上的得3分,满10年(含)及以上不足15年的得2分,10年以下的得1分。满分3分。 | |
6.4.2、人员(除项目总负责人以外)的配置(31分): 1、项目组各专业负责人(7分) ①工程设计负责人情况(2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 ②工程监理负责人情况(2分):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加1分。 ③工程勘察负责人情况(3分):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的加1分。 2、项目组各专业成员(24分) ①工程设计专业人员(6分) A、结构专业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的加0.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满分1.5分) B、给排水专业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的加0.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满分1.5分) C、电气专业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的加0.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满分1.5分) D、暖通专业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空调)的得0.5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的加0.5分;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满分1.5分) ②监理组人员(18分) A、工民建或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 分,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 0.25 分(满分2分)。 B、结构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的加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 分,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 0.5分(满分3分)。 C、电气工程或电气自动化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 分,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 0.25 分(满分2分)。 D、暖通或供热通风与空调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 分,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 0.25 分(满分2分)。 E、给排水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的加0.5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 分,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 0.25 分(满分2分)。 F、楼宇智能化或建筑智能化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的加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 分,建设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加 0.5分(满分3分)。 G、造价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证书的加1分(满分2分)。 H、安全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得2分, (略) 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的监理人员的得1分(满分2分)。 项目组各专业负责人、项目组各专业成员备注: 1、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证书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2、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2013年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 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同一执业证书不能重复计分 | |
6.5、信誉、信用(4分): | |
6.5.1、企业荣誉、信用(4):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2021年10月以来在省级及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省级或国家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最高等级的,得4分;省级或国家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次高等级的,得3分;省级或国家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其他级别的,得2分。(提供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证明材料及信用等级,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 (略) (略) 网(http://**.cn/njweb)、 (略) 网(http://**)和江苏省建设 (略) (http://**.cn)等媒介上发布。 | |
8. 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 | |
9.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国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
地 址: (略) (略) 奥体大街1号 | 地 址: (略) (略) (略) 69号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梁志祥 | 联 系 人:王锦波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b501-4d1c-#a2fecfa8&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 |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EYAkRvjNOPCCtUxTF0Wmp |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