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
2023年10月26日拟审批项目(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0月30日(3个工作日)(休息日及法定假日不在公示期限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
通讯地址:库伦旗东梁新区安代大 (略) 生态环境局库伦旗分局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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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库伦旗殡仪馆建设项目 | 库伦旗柳河流域水利水保试验站西侧约800m | 库伦旗民政局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500m2,建设内容为火化车间、焚烧区、悼念厅、骨灰寄存处、办公区等。同时建设给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年殡殓业务量(火化量)为1000具。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6万元,占总投资26.9%。 | 施工期:项目建设产生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施工期土建工程产生扬尘,经设置围挡、渣土车密闭运输、洒水方式处理,可减少扬尘污染。废水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由施工人员借助周边村庄居住期间分散处理。施工机械作业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施工管理,减小噪声污染。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部分回收外售,一部分回填于项目区;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运营期:废气污染主要为火化机废气、遗物焚烧废气及食堂油烟。经急冷+消石灰脱硫+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火化机废气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标准,焚烧炉废气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3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标准要求。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悼念人员废水、餐厅废水、遗体整容清理废水,全部排至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定期清掏运至库伦旗污水处理厂。噪声主要来自火化车间引风机产生、音响设备及厂区进出车辆,经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处理,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下灰、废活性炭、脱硫脱酸反应器废渣、食堂隔油器油渣、生活垃圾。除尘器下灰、脱硫脱酸反应器废渣、飞灰与废活性炭暂存至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食堂隔油器油渣交由餐厨垃圾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