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工作组织、志愿服务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能力,有效动员、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提高全社会对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实现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项目化、实体化运作,县民政局决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申报工作。根据年度工作整体安排,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范围和要求
按照“受益广泛、群众急需、服务专业”的原则,在社区治理、救助帮困、儿童服务、养老服务、项目督导、人才培训等领域,围绕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临时救助对象、困境儿童、留守空巢老年人、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社区治理、社区融合、社区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个性化、多样化、专业化社会服务,为全县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实体化建设运营提供项目和人才支撑。
根据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的总体布局和工作需要,申报项目分为A、B两个类别。A类是指意向承接县级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综合类服务项目,主要开展县级社会工作服务总站实体化建设运营和县、乡、村三级服务站点规范提升行动等内容;B类是指意向承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综合类服务项目,包含镇街、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建设运营、各类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项目开展、特殊群体的服务提供等内容。
各类不提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而直接发放款、物的项目,本次申报不予受理。
二、项目的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 (略) 内民政部门、行政审批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三)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有开展项目所必需的固定办公场地、设备等;
(五)具有开展项目所需的人员队*,且具有较好的执行能力;
(六)申报社会工作综合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业务范围需包含社会工作服务,且至少两名及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七)依照有关要求开展并通过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新成立的除外);
(八)无不良信用记录。
经民政部门评估,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拥有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社会组织优先;自筹资金占项目总资金比例较高的项目优先。
三、项目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宁阳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项目申报书(附件一、二);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的复印件(正、反面);
3.项目负责人简介及身份证复印件;
4.专职工作人员的社工资格证复印件。
申报单位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每份单独装订,于6月16日12时前报送至宁阳县民政局,邮寄地址为:宁阳县海力大道民生园6楼615室。
申报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具备申报条件的;
2.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
3.项目本身有其他专项财政资金指定支持的;
4.超过项目申报受理时限的;
5.有其他情况不宜受理的。
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邮编:*
联系人:张志 梁华
附:项目申报书
宁阳县民政局
2023年6月5日